资本市场的改革步伐,不断在前行!
3月5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。在本次提请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,将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,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,加强债券市场建设,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,拓展市场主体融资渠道。
注册制出台后,一系列配套制度也随之跟进完善,不仅有益于资本市场形成良性循环,更加大了投资者保护力度。
2020年3月1日,新《证券法》生效实施,对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作出规定,增设“信息披露”专章,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,对欺诈发行的行为,提高了处罚力度(原来最高处募集资金5%的罚则,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一倍),增设“投资者保护”专章(第93条,对欺诈发行行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,给出了法律指导)。
2020年12月31日,实施退市新规。四类退市标准:财务类、交易类、规范类、重大违法类。退市规则更严,效率更高,资本市场“宽进严出”有利于出清劣质公司,提高注册制下上市公司质量。
2021年1月29日,发布实施《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》,《检查规定》规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行为,强化了首发企业的信息披露监管,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切实履行责任,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。
2021年3月1日,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。大幅提高欺诈发行、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刑罚力度(对于欺诈发行,将刑期上限由5年提高至15年,对于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%-5%修改为“并处罚金”,取消5%的上限限制;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%-5%提高至20%-1倍。)
这场自上而下的、触及市场深处的市场化改革,体现了监管层的高瞻远瞩,他不仅推动了中国资本市场制度的升级发展,还有力地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
建邦基金始终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,把握好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协调发展的良性关系。在监管力度上,既要通过发展新业务提高盈利能力,也要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,坚决做好投资者保护各项工作,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财富管理服务。同时,建邦基金帮助投资者学习专业知识,理性投资,共同成长。
|